最近多元成家法案的議題非常火熱,我花了些時間去看了法條內容,我也是基督徒,雖然我不理解為什麼這件事演變到現在,變成幾乎與基督教畫上對等的關係,但我現在想以身為這個國家的一份子同時也身為基督徒的立場,來說說我對這件事的看法。
一個議題,本來就會有贊成或反對的聲音,但現在的氛圍似乎變成反對這個提案,就會成為被攻擊的對象,我想問:「為什麼不能表達反對的立場?」如果這個國家的人民都以民主這項特質為傲,是不是應該包容與接納更多的聲音與意見,而不該造成現在有種只要表達意見,就有可能開戰的狀態。一個重要的議題,就必須讓正反兩方的意見被充分表達,現在正反兩方都有股霸凌的氛圍,致使越來越多人不敢表態。
有很多的話想說,但在FB就不贅述太多,現在我想很明確表達,我對這個提案的立場是反對的,原因是:
1. 這個關於人類的重大議題,是我們三言兩語就可以決定的嗎? 有誰能明確的確定,「同性結合」與「異性結合」的對或錯?我只知道,盤古開天闢地以來,一男一女的結合是我所認知的自然定律,在沒有其他論證能說服我以前,我無法推翻這個認知。但我也知道,在現今的社會中,有同性結合的情況,針對這點,我給予尊重,所以我尊重同性戀者,我也樂於與他們交朋友,但不代表我必須去定義同性戀這件事的對錯,以至於還要透過立法,去定義這個攸關人類的問題。
2. 關於信仰,堅守聖經真理—不論法案如何發展、社會如何敗壞、世界如何動盪,相信神坐在寶座上,永遠掌權,並顧念祂的兒女。(詩29:10,鴻1:7)
3. 關於聖經對婚姻、家庭的教導:
◎神創造人,設立婚姻,婚姻是一夫一妻、一男一女。
◎按神心意建立家庭,生養敬虔的後代。(瑪二15)
◎所有婚姻外的性行為都是犯罪,同性戀者的性行為也是罪惡。
◎神恨惡罪,卻愛罪人,能救罪人脫離一切敗壞。我們當效法神,拒絕同性戀的罪惡,卻愛同性戀者;願他們得著神的愛,離棄惡行,享有真自由。
我相信聖經中的教導,因此表達以上的論述,這純粹是我個人的表態,不代表我要誰接受這個想法,說出來,只是期望能讓更多人從不同的角度去多思考,多思想,很歡迎有不同論點的朋友一起表達自己的想法,所有人都有權利表達贊成或反對的意見。
Mia, 2013.11.19
